不是吧阿Sir,这咋回事啊?
多元的城市生活氛围,激发了一大批有想法、有活力的年轻人走上了个体创业的道路。为了引流、出圈,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想到要设计自己专属的Logo。就这样,钱花出去了,精力也投进去了,好不容易做成了网红打卡点,却意外收到了来自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寄来的侵权诉讼材料。
近日,佛山市三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收到这样一则关于商标侵权的求助咨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让我们陪同这位网红店的主理人前往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让林书锟律师给我们拆解里面的法律知识。
淼律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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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纪实✦
问
林律师,我这是原创的Logo,是因为没去商标局注册所以才被起诉侵权的吗?
答
原创用于商业标识的Logo,不注册不违法、也不影响实际使用。但是要注意两点:
(1)已经注册的,当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获得全面的保护;
(2)没有注册的,除非构成驰名商标或者存在恶意抢先注册等特殊情形,否则就应当优先保护已经注册的商标。
问
我这个Logo是中文和英文的组合,跟对方注册商标就只有汉字相同(但字体、字号也不同),这怎么就是抄袭呢?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你未注册的Logo不能跟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相同:也就是通常意义的抄袭(细微差别也算相同);
(2)近似:首先是以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看两者有否构成整体上的近似,如果整体上不近似,再比对两者的主要部分在相互隔离的状态下是否构成近似(至于主要部分,需要结合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来综合判断,比如相同区域一般就是主要部分,但如果相同区域是通用词汇,那就观察不同区域,区别于相同区域作如何的个性化设计或者作突出性使用等)。
问
是不是我用了这个Logo,就一定构成侵权?
答
对商标的保护,一定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立法初衷去理解——仅凭物理上的近似、外观,只能说存在可能上的混淆,如要判定侵权责任成立,那必须要证实存在损害结果,也就是构成了现实上的混淆。在法律层面上,这涉及商标性使用这一概念。
你想想你最开始原创这个Logo,是不是为了让别人认准你家的服务和产品?所以,商标创造出来只是第一步。你在你店里的橱窗、饮料杯、餐饮纸、大众点评介绍上都用了这个Logo,明显就是为了识别来源、区分来源,这就是商标性使用。也正是这样持之以恒地实际使用,商标才算是走进我们相关公众的生活,才有可能累积到真正的商誉。所以,本案首先要辨别和论证对方有否对注册商标进行过商标性使用(象征性、描述性使用不算);如果没有,就很难举证存在损害结果。
此外,注册商标有否形成专属显著性(比如区域指向性)和注册商标的核准范围、知名影响力、商业定位、历史现状等等,属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过错、行为、因果关系等核心事实,需要重点关注和举证。
02
✦ 律师支招✦
第一,提前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核实拟使用的Logo是否已注册或者存在近似。
第二,如发现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或者恶意抢先注册自己已长期使用的Logo,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商标或者宣告商标无效。
第三,收到诉讼材料后,马上咨询专业人士并视具体情况采取停止侵害、协商赔偿、签订许可协议、出庭答辩等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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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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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律师✦
林书锟律师,三水区优秀青年律师、三水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承办律师,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友会文体委副主任。
主攻建材贸易、夫妻债务、商业汇票、建设工程、房地产交易、公司合伙、商标等争议解决领域,办案金额数亿元,裁判文书百余份;重视专业赋能,持有证券从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长期为皮革纺织、快递物流、五金制品、特许零售等实体企业提供各类合同起草、人力资源合规服务。
来源:三水司法